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西安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本硕贯通”培养管理办法 (试行)

2022-10-08 点击量: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教育重要论述,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创新,加大推动学院高水平、研究型学术人才提前选拔、超前培养力度,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本硕贯通”培养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标定位

“本硕贯通”培养旨在选拔优秀本科学生,通过制定本硕一体化的人才培养方案,定向培养政治学、国际关系与区域研究两类高层次创新性研究人才,“又好又快”推进学院人才培养进阶式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硕贯通”培养项目主要面向当年获得我院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本院学生。

三、选拔程序

1.名额分配:根据我院当年推免生总名额,按照专业平均分配为主要原则,出现竞争性名额时,以复试分数的高低,择优分配。

2.选拔时间:第七学期初且学院推免工作结束后。

3.选拔流程:学生自主申请,学院组织选拔并公示结果,经学校工作小组复核后确定名单。获得资格的学生须与学校签订培养协议。

四、培养模式

“本硕贯通”培养采取“3+1+2 ”模式,即:

“3”:第一阶段为本科第一到第三学年,学生根据培养方案进行学习,注重培养基础素质与能力,为之后学习打下良好基础。

“1”:第二阶段为本科第四学年,学生在获得“本硕贯通”资格后由学院为学生制定个性化培养方案,并报教务处、研究生院备案。本阶段的培养方案包含本科阶段所必需的学习计划(如毕业论文等)和研究生阶段课程学习和科研工作(研究生课程可视为本科阶段选修课程)两部分。学院统筹协调本科生和硕士生培养方案的课程。

“2”:第三阶段为硕士的两学年,按照培养计划完成硕士阶段的学习,这一阶段注重培养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导师选聘

“本硕贯通”人才培养实行导师制,由学院组织开展导师选聘工作。导师由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高尚、业务素质精湛,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担任。学生在选定导师后原则上不得中途更换。

六、组织管理

为全面推行“本硕贯通”培养管理办法,确保工作实施切实有效,学院成立“本硕贯通”培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担任,成员为学院导师组代表、拟选拔年级辅导员,学院本科教学秘书和研究生教学秘书共同担任小组秘书。

七、支持保障

参与“本硕贯通”培养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出国留学交流及各类学术与创新创业活动等。

八、附则

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办法由西安外国语大学国际关系学院负责解释。

 

 

2022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