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关系学院关于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我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更好地选拔和培养优秀人才,根据西安外国语大学关于推荐2027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推免生工作坚持学生自愿申请和学院择优推荐原则,推荐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成员由党委书记、教学副院长、教学委员会委员、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2027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辅导员组成。
第四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院办公室,由教务秘书牵头,毕业班辅导员配合,准确计算相应分数。
第三章 名额和基本条件
第五条 根据学校名额划分指标,我院2027届优秀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名额11名。根据学校名额分配原则,确定各专业推免名额分配如下:卓越外交人才创新实验班2名(由卓越学院直接下拨);按照各专业学生人数比例(外交学专业学生总人数69人、国际政治专业36人、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专业35人),外交学专业4名,国际政治专业2名,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专业2名,外交学、国际政治、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专业联评1名。
第六条 推免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行政处分记录。
5.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6.在校期间未有重修、补考课程,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合格。
7.身心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
第四章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第七条 凡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学院根据申请人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择优推荐。综合成绩由学业成绩和附加分两部分组成。
第八条 学业成绩计算办法
1. 国内学生分数计算办法:
(1)各专业分配名额成绩算法:
报名学生第一至三学年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总成绩+外语课程平均分的总和,再除以全部专业课程总门数+1的总和(1指代外语课)。
(2)联评名额成绩算法
各专业核算综合成绩(含附加分)后,选取外交学专业综合成绩第五、第六名,国际政治专业综合成绩第三名,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专业综合成绩第三名,共 4 名学生参与联评。联评成绩计算方式为:学生第一至第三学年三个专业共有的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外语课成绩总和除以课程总门数,依据平均分从高到低确定联评排名,课程成绩以教务系统原始有效成绩为准。
2.出国交流学生分数计算办法:
(1)国外成绩折算办法:如国外成绩为等级制,则按中位数得分折算(例如,成绩为A,则折算为92.5,A-折算为87.5,B+折算为82.5,B折算为77.5,以此类推);如国外成绩为百分制,则按实际成绩计算。
(2)出国交流学生成绩计算方法:[申请人第一至第二学年的(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外语课)成绩总和+第三学年在国外修读的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成绩总和]除以上述课程总门数的平均分。
(3)院内转专业学生成绩计算方法:报名学生第一至三学年修读的属于现专业应届培养方案里的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外语课总和除以上述课程总门数的平均分。
第九条 附加分计算办法
1. 附加分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7年9月2日。
2. 附加分数为第一至第三学年附加分之和,除以学业成绩(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外语)的总课程门数(外语课按1门计算)。
3. 院内转专业学生的附加分数为第一至第三学年附加分之和,除以现专业中非转专业学生学业成绩(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外语)的总课程门数(外语课按1门计算)。
4. 附加分赋分细则(总分不超过40分)
(1)科研成果产出
期刊类别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CSSCI来源期刊 | 30分 | 10分 | 3分 |
北大核心期刊、CSSCI扩展版期刊 | 20分 | 7分 | 2分 |
优秀网络成果 | 15分 | 5分 | 1分 |
其他正式期刊(被中国知网收录) | 5分 | 2分 | 0.5分 |
注:在被中国知网收录的其他正式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仅认定 1 篇,按该篇最高得分予以计分。
(2)专报撰写成果
专报类别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一类 | 40分 | 13分 | 4分 |
二类 | 20分 | 7分 | 2分 |
三类 | 10分 | 3分 | 1分 |
注:专报类写作成果的认定标准依据学校科研处相关文件动态执行,此类成果仅认定 1 篇,按该篇最高得分予以计分。
(3)创新创业项目
认定范围限于“创青春”、“互联网+”、“挑战杯”、“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只计算主持人,立项与结项按5:5比例。如申请人主持多个项目,或同一项目获不同级别奖项,均按高级别计分。
获奖级别 | 立项 | 结项 |
国家级 | 5分 | 5分 |
省级 | 3分 | 3分 |
校级 | 2分 | 2分 |
注:项目取最高等级分且只认定一次。
(4)学科竞赛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及学校认定的竞赛类别
获奖级别 | 计分 |
特等奖 | 15分 |
一等奖 | 10分 |
二等奖 | 6分 |
三等奖 | 4分 |
优秀奖 | 2分 |
注:获奖取最高等级分且只认定一次。
(5)模拟联合国大会
认定范围限于:中国模拟联合国大会、外交学院-北京模拟联合国大会、北京大学-亚洲模拟联合国大会、香港模拟联合国大会。
获奖等级 | 获奖项目 | 计分 |
一等奖 | 最佳代表 | 10分 |
最佳演说者 | 10分 |
二等奖 | 杰出代表 | 6分 |
最佳提名 | 6分 |
最佳代表团 | 6分 |
三等奖 | 最佳立场文件 | 4分 |
注:获奖取最高等级分且只认定一次,目录外其他奖项不予认定。
(6)学生干部
职 务 | 计 分 |
校、院学生会执行主席、团委副书记、模联主席 | 6分 |
校、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学生党支部副书记、模联副主席、寰宇负责人 | 5分 |
校、院学生会/团委部长、院刊主编、班长、团支书 | 4分 |
校、院学生会/团委副部长、院刊副主编、其他班委 | 3分 |
校、院学生会/团委干事 | 2分 |
宿舍长 | 1分 |
注:连续担任学生干部的,每年不累计加分,身兼多职的按最高职位加分。
第五章 工作组织
第十条 推免申请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须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推免申报材料。学院设立材料审核专家组,对学生提交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等材料的真实性、原创性开展审核鉴定。审核通过后,组织学生参加院内公开答辩。答辩通过后,学院依据综合成绩和答辩情况由高到低排序,拟定推免生建议名单。名单经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学校遴选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将在学院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期 7 日。
第十一条 学校教务处审核汇总全校推免生名单,经学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上报推免生名单。
第六章 其 他
第十二条 具备推免生基本条件,经考核获准参加国家支边支教工作的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可以申请保留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一年,其推荐指标由国家计划单列,学校专门组织考核选拔,不占用各学院具体名额。
第十三条 学院推免工作严格实行回避制度。申请推免的学生须按要求向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回避情况说明,如实说明本人与参与推免评审工作人员之间是否存在亲属、监护及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的利害关系。对未按回避制度规定报备且影响推免招生工作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已取得录取资格的,撤销录取资格,并依据学生管理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国际关系学院负责解释。
国际关系学院
2026年9月